1.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2.你认为下一步对接送学生(含幼儿)上下学车辆的类别(自购、租用、公交或社会力量)、线路应该如何设置?

3.2015公交车燃油补贴发放的标准是怎样的

4.乡镇用车1·5t还是1·8l哪个省油

5.为什么乡镇快递员不送货上门呢?

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乡镇的加油站的油能用吗_每个乡镇的汽油价格一样吗

公务用车制度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方便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费用畸高、公车私用、效率低下、超标准超编制配备、驾驶员管理混乱等诸多弊端一直为人们诟病不已。本文拟就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方案作一探讨。

一、 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形成和基本内容

(一)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形成

公务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我国的公务用车制度参照了前苏联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级别和干部编制配备公车。在战争年代只有团以上干部才可以骑马,建国之后逐步改用吉普和小汽车。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袭了解放初期的供给制。19年中央发布了《中央、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1981年中央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汽车配备和用油定量包干的暂行办法》,1983年中央发布了《中央办公厅、院办公厅关于新任副部长、副以上干部生活待遇的几项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汽车配备作了相应规定。年以后对公务用车配备有所放松,各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竞相购买公车。为了解决公车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央办公厅、院办公厅于1994年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的质量档次逐步提高,车种车型不断增加,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汽车配备标准,减少国家财政支出,1999年中办和国办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

(二)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基本内容

为了节约国家财政开支,加强廉政建设,纠正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中攀比的倾向,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逐渐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

1、公务车数量配备标准

根据现行中央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公务用车分为领导干部专车、领导干部工作用车、机关工作用车三类。工作用车与专车的区别在于,工作用车不固定为某一领导干部或某一工作人员所使用,由机关统一调配,而专车则固定为某一领导干部所使用。专车只有高级领导干部才能配备。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厅局级以下领导干部不配专车,根据机构领导职数实行定编管理。机关工作用车,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的编制配备公务用车。根据《浙江省省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数量及编制管理规定》:厅局级干部工作用车,按核定的领导干部职数每2—3人1辆的标准配备;机关工作用车,依据“三定方案”核定的编制,按每20人1辆配备。目前,厅局级以下(不含厅局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尚没有明确的数量配备标准。经控办审批的,厅局级以下(不含厅局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数量配备标准一般不会超过省级机关。

另外《浙江省党政机关汽车配备标准及管理规定》还对公务车的资金来源加以要求:党政机关不得以借款、集资、摊派、挪用专项资金等方式筹款购买小汽车,拖欠职工工资的单位也不得购买小汽车。

2、公务用车档次配备标准

根据1999年《中央办公厅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根据2000年省委、省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2000]3号纪要精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取指定车种、车型的办法,即:地厅级及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和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可配备排气量2.0升的广州本田雅阁轿车、排气量2.0升的长春红旗世纪星轿车、排气量1.8升的上海帕萨特(手动档)轿车或排气量不超过2.0升、价格不超过25万元的其他国产轿车。

3、公务用车使用的相关规定

省部级以上高级领导干部使用专车,副省部级领导干部由单位根据需要保证用车。其他领导干部及机关干部用车则应由机关统一调配。党政机关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业及下属单位借车、换车或接受下属单位的赠车。

公务车应用于公务活动。1989年发布的《中央办公厅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所有机关干部和职工均不得用公务用车办私事,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一律按规定收费。各部门都要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专车使用登记和因私收费制度。

4、我市公务用车有关管理规定和现状

近年来,我市对公务车制定了一些制度来加强公务用车的购置、养护、使用方面的管理。一是实行公务用车控制审批制度。二是实行购制度,对公车购、车辆保险费列入购范围。2004年江山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产行定点保险的通知》,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实行购,未按规定办理车辆保险的,车辆保险费财务不予报销。三是其它规定。2002年江山市财政局印发《江山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对公务用车驾驶员给予每行使1公里0.08元的里程补贴,同时要求各单位建立车辆使用调度制度,严格按出车任务登记行车里程。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制,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驾驶员,单位可在人保公司出具的《关于机动车辆无赔款优待的说明》所列示的金额范围内进行奖励。2004年江山市纪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学习驾驶技术和驾驶公车问题的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准公费报销私自学习驾驶技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准利用职务的影响干预交通事故的处理,严禁用公款支付交通事故赔偿等费用。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个人作出相应的赔偿。

截止2005年底,我市公务用车已有 410 辆,其中市级机关部门 365 辆(含公检法系统 120 辆),乡镇一级 45 辆,平均每个单位(不包括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辆。

二、我市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上述制度在规范公务用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等级观念、攀比心理、监督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很多弊端。

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财政负担沉重。根据对我市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单位调查显示,2003年至2005年平均每辆公务用车的年使用费用3.14万元以上,司机的工资及在2.05万元以上,平均每辆公务用车的运营成本在5.2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2005年全年车辆运行成本为1460万元,分摊到当年各单位财政供养人均负担4700元,当年新购公务用车30辆,购置费为692万元,全年车辆费用为2181万元,占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经常性支出23172万的9.41%,约占公用支出的三分之一。虽然随着工作人员工资、、购房支出大幅增加,经常性支出总额大幅增加,但公车费用所占比例还在提高。高昂的公务用车消费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其他正常公务的开展,有的甚至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给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从而减少了我市的其他建设和社会事业经费的投入。下面是我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一些费用数据,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务用车费用高的问题。

2003年—2005年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公车费用统计表

项目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年初汽车数量

241

265

280

本年购置汽车数量

32

33

30

本年购车金额合计

6,772,407.39

7,043,481.00

6,916,647.00

本年核销数量

8

18

16

年末汽车数量

265

280

294

车辆运行费用合计

7,674,450.81

8,481,390.28

9,011,401.07

年均车辆数

253.00

272.50

287.00

每辆平均运行费用

30,333.80

31,124.37

31,398.61

驾驶员工资及合计

5300000

5600000

5880000

公务用车费用合计

19,746,858.20

21,124,871.28

21,808,048.07

公车费用占经常性支出比例

0.0815

0.0846

0.0941

二是公务用车私用现象严重。按规定公务用车不得用于办私事,但由于公私界限难以区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公务用车私用现象极为普遍。社会上广为流传着“三个1/3”:在公务用车使用中,办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 这句话也正是反映了公务用车私用现象是很普遍的。在我市,公车接送小孩上学放学,公车用作婚车等现象也屡见不鲜,相关制度也难以遏止。笔者认为公车私用不是占小便宜的简单问题。它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成了“官位的炫耀”。这种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反面教材的作用。

三是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一方面,有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我市公务用车每万公里运行成本在1.5-2.5万元之间(不含车辆折旧)。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为公务用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务用车的13%左右。另一方面,我市部分单位由于缺乏公车管理的具体规定或虽有规定却执行不力,也存在车辆修理费用、燃油费用畸高等现象。再一方面,目前纳入核算中心的单位借口无车辆或车辆不足,租车使用的,据2005年统计,涉及16个单位,其费用高达42万余元。最后是车辆行驶里程不同,高的全年驾驶近六万公里,低的却不足 一万公里,这里虽有出差长短途的区别,但利用程度利用效率高低不同,存在浪费却是事实。

四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有些部门的领导不是从工作需要出发,而是把公务用车看成是一种“待遇”,是“地位”与“权利”的象征。在这种思想驱使下,有些部门不管条件是否许可、车辆是否超编、有无购买能力,都要购车。一是超编制配备。不批有的就以下属企业或单位的购车,到目前为止,产权属于其它单位,却由自身交纳相关车辆费用的据不完全统计有 11辆。二是超标准配备。将超过购价车价款以装修或其它费用开具。三是超豪华装修。由于对车辆装修缺乏明确的规定,个别单位车辆装修费用很高。

五是驾驶员管理混乱。目前我市机关驾驶员主要有正式在编的机关工人、招聘合同工,但大多数为临时工身份,由于用在各单位,全市缺乏相应的驾驶员管理制度,对驾驶员的招聘、使用、待遇等各单位参关差不齐。经不完全调查,有的单位驾驶员享受正式干部一样的待遇,有的月工资仅为600元,并且没有参加各类保险。这就导致了驾驶员素质不一,流动性大,对公务用车的维护和使用也缺乏责任感,也很容易产生公车私用、费用畸高等现象。

三、当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很多弊端,破坏了党和国家在群众中的形象,人民群众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迫切需要对现行公务用车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9月,国家体改委制定了《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部分中央机关进行车改试点,同时我省杭州、义乌等地也启动车改试点。从先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公务用车分配货币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公务人员(有些地方是主要领导除外)彻底取消公务用车待遇,按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从目前情况看,已进行车改的地方,大多数取了此类方法。交通补贴的发放又分为按月发放(以现金的形式随工资发放)、一次性发放、包干使用等形式。

1、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对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改革,即以货币形式发给公务员交通补贴。其具体的做法是:车辆向社会公开拍卖。领导干部、司机均可参加竞拍,领导干部、司机可享受拍卖价一定的优惠。行政、事业编制的司机进行转岗或适当安置。干部按照职务、岗位发放交通补贴。

2、一次性发放交通补贴。一次性发放即给车改对象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并由公家负责车辆保险、养路、年审等固定性费用,其他如汽油、维护、路桥、停车等日常费用均由个人支付,单位不再发给其交通补贴。具体做法是:一次性给车改对象每人发购车补贴,明确个人享有使用权期限,产权依然归单位所有,期限满后产权归个人,公家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3、包干使用交通经费。包干使用即对用车费用限额包干,超支自负,节余按比例给予奖励。这种费用补贴方式整个过程不出现货币,避免了一些矛盾,也被称为“准货币化模式”。

(二)公务用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务用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务用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务用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置的现状。

二是实行“私车公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就是指当公务需要时,由单位指派干部驾驶自备车招待公务,补助标准以二人乘坐公交车及三轮车计算。其优点就是能有效解决派车难、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等问题。也能达到减少公务用车数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公务用车制度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维修,堵塞公务用车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务用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买,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

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破释

在上述三种方案中,货币化、市场化两种方案中,实际上都是货币赎买现行公务用车的制度。货币化方案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公务用车费用。所谓的市场化方式,则以费用包干方式让公务员从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上获取公务用车,并以包干费用节约部分的一定比例奖励给个人的方式鼓励公务员少用车。

从两种方案的改革实践来看,两种方案都在初期有效降低了公车费用,但是还存在很多争议,一是货币化方式公车补贴标准难以做到科学合理,因为一般只是考虑到领导级别或地区差距,但很难细化到岗位,补贴难以平衡,容易产生不作为或低效率,也容易导致公车费用反弹。二是市场化方式可能促使公务员减少公务次数来节约包干费用,以获得节约奖励,或者以公务员节约的包干费用用于私事上。三是一次性处理公车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目前一些试点单位主要是通过内部认购和公开拍卖两种方法来解决。若取优惠认购的方式,有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

另外,公务用车货币化、市场化方案还面临着另外三个难题。一是难在现有驾驶人员和车辆的处理上。现在机关的驾驶人员主要有三类:一类是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一类是事业编制人员,还有一类是临时工或合同工。对于临时工、合同工可以取辞退或解除合同给予补偿的办法解决。如何安置前两类人员,特别是在短期内大批量地安置好这些有正式编制的驾驶人员绝非易事。二是难在改革方案的制定上。由于现阶段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公务用车的多重标准和公务用车自身的不确定性,要给每个公务人员确定出一个既能体现公平合理,又能促进廉政勤政的货币补助(或包干费用)额度很难。三是财政和社会的承受力也是公务用车货币化、市场化改革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目前车改的补贴标准动辄每月两三千元,比公务员的工资还高,远远超过财政和社会承受力。

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方案应该说不是一种改革方案,而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一贯要求。公车增加(更新)过快,使用效率不高以及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从理论上说都可以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来解决。但实际情况是,思想观念和权力构成没有实质性变化,公车不仅大量存在而且管理分散,仅仅靠制度来解决公务用车中的问题是十分困难的。其实我们缺少的不是制度,缺的是执行。如中央规定因私用公务用车要收费,但公务用车几乎是有2/3用于私事上,但从来没有人因私使用公务用车而交纳了用车费,也没有人去关注因私用车是否收了费。强化管理的核心在制度,执行制度的关键在领导,而现在许多单位的公车主要是为领导干部服务的,有的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个力和身份的象征。在这种体制下,依靠领导干部的所谓自觉性解决他们自身或身边存在的问题是不现实的。因此,如果不改革现行公务用车的体制机制,仅仅局限在管理层面上做文章,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管一时而难管长远。

综上所述,货币化、市场化方案实行的补贴政策,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另一种方式,是以包干费用的方式代替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但过高的补贴标准不符合我国的现阶段国情,也不符合公务用车仅仅是以车代步工具的理念。经过各地车改实践后,发现群众对这种改革方式并不认可,认为是公务用车的另一种腐败。因此浙江省于2005年3月叫停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方案则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深化,难以摆脱“制度归制度,执行归执行”管理上的窠臼。从上述矛盾可以看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一场难度极大的改革,没有一定的决心,没有一定的牺牲精神是难以取得成功的。

五、面对车改我市应当如何接轨

在目前车改方案不是很成熟的前提下,笔者认为我市应当静观其变,同时取积极的对接办法——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维修,堵塞公务用车管理中的漏洞,提高公车运行效率。在完全取消公务用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通过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买,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为下一步公务用车改革做好准备。

1、深化公共财政改革,规范车辆购置行为。

细化车辆费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控制车辆费用的增长。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和实行编制管理的规定,制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规程,对以下属单位名义购置和上级部门统一购置的车辆也应报财政备案。负责审批车辆配备、更新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车辆报废标准。利用职能部门的权限,对车辆进行调剂使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增长。

2、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管理。

一是建立公务用车的车辆档案制度,准确掌握各单位的车辆的应配数量、实有数量、购置年限、车辆使用、维修状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实行单车管理,有条件的可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便实时查询。二是对所有的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着色,或者统一喷涂醒目的标志,便于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三是设定车辆管理的职能单位,制定具体的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程序,明确管理的职能范围。四是恢复完善车辆定点维修制度,将车辆装修和用油纳入购范围。

3、实行车辆费用定额控制制度。即在建立严格的公务用车使用制度下,按各种具体车型和状况,按行驶公里定额包干招标维修费、燃油费,驾驶员补贴等各种费用。一是根据车辆型号、状况、性能,使用年限、耗油率等指标确定公里费用定额。二是取消驾驶员各种出车待遇。三是按车辆定额实行节约奖励。

4、制定全市的驾驶员管理制度。一是统一驾驶员的招考和调剂。保证驾驶员数量的合理性和人员流动的稳定性,保证驾驶员的质量。二是引入奖惩机制,加强驾驶员考核。驾驶员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不能视同一般干部考核,应根据其特殊性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5、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准备。在保留基本公务用车的基础上,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计价使用。各单位按每车每年定额标准领取用车代币券,超支不补,节余自留。把GPS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引入车辆管理,指挥中心根据每一辆车的行驶路线和所处位置,在全国范围内及时就近调度用车,从要车、派车、行程、耗油、计费到问题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了智能化管理。这种公务用车形式,改变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务配备方式,实行共享,可有效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并为转入市场化运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你认为下一步对接送学生(含幼儿)上下学车辆的类别(自购、租用、公交或社会力量)、线路应该如何设置?

所谓校车,是指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特别许可,专门用于接送学校师生的客运车辆。校车的出现,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了方便。但遗憾的是,现实中也存在着一些未办理校车手续而从事接送学生的准校车。一些校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安全隐患:有的用报废车,有的租用黑车,有的校车司机责任意识不强,还有的校车严重超载让人担忧。由于乘坐对象的特殊性,校车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家庭、学校、相关部门乃至整个社会,对此应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再紧学校交通安全之弦。只有将校车安全问题作为一项社会问题来关注,各方都行动起来,才有可能为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织起一道防护网。一、校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校车投入供不应求,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无资质”校车盛行学生上下学出行的现代交通工具需求与正规校车数量普遍偏少的矛盾,导致不具备校车资质的“黑校车”大行其道。不少学校接送学生车辆还是“无证、无牌、无保险”的农四轮和农三轮。一方面当前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主要以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居多,由于民办学校本身办学经费紧张,而专门购置校车运行的开支较大,许多学校选择了租车接送。即使购置了校车的,也为了节省开支而疏于保养。要想保证安全,就要使用没有任何“副业”的校车,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维护,经费负担很大。如果按核载标准接送学生,负担更加大,如此一来,正规校车的缺位直接导致了“鹊巢鸠占”现象的发生,“黑校车”便逐渐滋生起来了。另一方面部分家长自行选择合租“无资质校车”。由于合租“无资质校车”学生家长均全系外来务工人员,且居住地离学校较远。为节省开支,他们不仅租用毫无安全保障可言的小型面包车接送子女上下学,而且通过增加合租人数来摊薄月租金;而受雇车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只顾赚钱,不顾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着物价、汽油价格的不断上涨,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得利润,他们便冒着危险、昧着良心在经济利益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超员超载,完全忽视了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互惠互利”、利益最大化使然下,双方“雇佣”关系可谓牢固、默契,这无形中增加了我们的管理难度。合租“无资质校车”是学生家长们自发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及所在学校无从及时掌握情况、更无从管理,也就是说其安全源头把关处于“真空”状态;而交警对该类安全隐患车辆的查处也仅限于其存在的交通违法表象(二)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路面行驶隐患大当前,许多校车接送学生行驶在村道、乡道,虽然在这些城乡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没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多,速度也不快,但是村道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也不配套,接送学生的校车上路行驶危险很大。其一,路宽不够,大多在5-6米左右,紧靠道路右侧才能通行,加之村道上行人、自行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穿行其间,许多道路坑洼不平,其安全隐患较大。其二,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这些道路往往没有中心交通标线,也没有路口标志、危险警告标志,没有路灯照明,驾驶员开车往往凭经验、直觉行事。其三,村道设计不规范,缺乏防护,对道路线型、坡高、宽度的设计往往不够完善,校车天天在这样的道路上行驶让人提心吊胆。一些乡镇由于道路狭窄,标准的校车根本无法通行,只能通过向社会租用面包车接送学生。“按照规定,面包车不能用作校车,但其他还有什么办法呢?”(三)学校和家庭对于校车安全思想认识严重匮乏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学生家庭与在读学校之间的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学生家长对交通费用的负担能力也相对较弱,不可能投入太多的钱在孩子的接送上。有的学生父母长年在外打工赚钱,将孩子完全托付给学校统一管理。学校、家长认为孩子小,座位空间大,多坐几个不影响安全的思想在他们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同时,一些学校、幼儿园的师生员工接触交通方面的知识甚少,学校方面较少必要的交通安全教育,仅靠交警部门宣传是杯水车薪,造成学生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差,拒乘违章超员车的意识远没有形成。(四)司机年龄驾龄偏大或偏小比较突出,存在驾驶技术隐患相当一部分学校为了节约成本,低薪聘请新手或退役、即将退役的老驾驶员。此外,相当一部私自学校因办校而去学开车,有的尽管拿了好几年的驾照,但实践经验不多,技术生疏。可见,驾驶员技术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另外,校车驾驶员素质不高,超员、超速改装改型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大多是学校聘用一些没有经过专业严格培训的驾驶员,综合素质普遍较低。三、加强校车管理的对策法律法规关键在于实施。校车的安全管理绝不是一两次会议一两个文件就能解决的,重点在于平时的督查监管。校车管理工作是一项大工程,需要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高新大队本着“一个都不能少”的高度负责精神,全力以赴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把开展好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化领导,搞好思想发动,进一步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研究解决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争取在党委、的支持、领导下,组织交警、教育、安监等部门,依法开展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监督的新体制,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积极向党委汇报,认真调查、梳理本地区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和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交管、教育等职能部门要摈弃各自为政的本位管理理念,针对目前存在的校车安全隐患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状况、学生在校接受交通安全基础知识“量”和“度”等一系列维系学生出行安全的关键问题,各方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共同商讨、制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使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落实一系列行针对性强、利于学生接受、便于家长共同参与的教育、提醒、督促等应对措施,帮助中小学生尽快掌握了解交通安全基础知识,使他们出行时自觉遵章守制、文明交通并能够主动做好自身安全防范,进而达到交管、教育等部门既各司其责又相互弥补盲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的。(二)加强校车源头管理深入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接送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车辆、驾驶人,以及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对相关基本信息及时录入交警队信息平台进行管理。组织车管民警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单位的车辆基础台帐、驾驶人基础台帐、车辆例保台帐、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台帐、车辆自检台帐等台帐资料,同时抽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通知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对车辆所有人、学校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要督促学校与车辆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确保校车交通安全。校车除正常的定期检验外,每学期开学前春运、国庆及重大活动时对车辆一个不漏地免费上线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重点检查车辆轮胎、转向、制动、安全门窗(安全通道)、手击锤、灭火器等安全部件和设施,以及座椅分布、排列、保险等情况。并利用数码像机等设备进行影像固定,检验中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校车管理措施落实。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技术状况差和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为广大学生和儿童出行提供安全保障。结合当前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认真搞好校车摸底排查工作。交警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彻底托清校车底子,对车辆状况、驾驶人资质、车辆行驶路线等方面进行掌握,健全档案,录入微机,统一管理。(三)强化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化宣传,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交警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校车的严重危害,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幼儿,让家长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部门也要把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粉刷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光盘、展览事故案例图版、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节日、学生放回家、返校、出游的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事故隐患。积极与教育局和全市各中小学校加大联系沟通,大张旗鼓地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督促学校不间断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扩大影响和效果,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教育影片等有效手段,加大教育力度。同时,由交警队牵头,组织学校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学生家长会,加强学生家人对校车的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学生家生,不让学生坐超员车、二手车等安全技术低的车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学校校车的违法行为,协助交警部门依法取缔此类校车,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四)严厉打击“无资质”校车加大对校车通行路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对接送学生车辆逐车检查,认真核对“三证”,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搭载学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发现车辆超员、车证不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扣留车辆,坚决消除违法状态。在加大对校车路面监控力度的基础上,坚决查处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载乘学生的交通行为,形成强管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校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校车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当前亟待加强的民心工程,需要全体参战单位协调作战,毕竟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一切可操作性强的刚性政策都应该落实到监管的每一个环节,因为这里绝不容许推诿与扯皮的发生,这里需要所有人的深切关注与积极行动。

2015公交车燃油补贴发放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 经院批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起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进行调整,建立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新机制,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为大气污染治理作贡献。

二:我国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2006年开始实施。现行补助中包括2008年院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产生的补助(简称费改税补助)和成品油价格上涨产生的补助(简称涨价补助)。

三:根据新政策,2015年至2019年,城市公交车油补中的费改税补助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予以保留;涨价补助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步递减,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对未能达到各省(区、市)推广比例要求的,将扣减当年应拨涨价补助数额的20%。

四:同时,中央财政将对完成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地区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2015年至2019年,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每车每年最高可获8万元运营补助。

五: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油补资金取年初预拨、年度清算的方式进行拨付,由地方统筹使用。城市公交车补助问题由地方通过增加财政补助、调整运价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公交行业稳定。

乡镇用车1·5t还是1·8l哪个省油

每个人驾驶习惯不一样,油耗也不一样的。尽量做到:

1、确保轮胎气压正确。换成省油轮胎。不要随意更换轮胎的大小。定期检查你的驾驶盘和轮胎是否调准。用黏度最低的滑机油。好好保养引擎,有问题立刻修好它。好好保养车身。

别相信汽油辛烷值越高越好的说法。不要"热身"过度。汽车没动时,不要开动引擎。

2、不要猛踩油门来加速。什么速度就换什么档。不要超速。清理你的车后行李厢。先相好路程再上路。一些节油产品。

3、无级变速的车起步、行驶中,引擎转速1800——2100转时注意缓抬油门,这样可使变速箱档位尽快升入高速档,同等转速引擎可降低200—400转,从而降低油耗。

为什么乡镇快递员不送货上门呢?

主要还是钱的问题,其次是乡镇的街道名称号和村子门牌不标准。一件货人家要骑车20分钟,再到你村里找20分钟,回来20分钟挣1元钱。人家快递员肯定不干。但是如果你村里件很多(比方一些经济发达的地方或者做淘宝的村子)即使离县城很远,快递员也会送货上门的。不过现在很多快递在乡镇都有点的,一般可以自己去取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