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房交了定金还能谈优惠吗

2.买车定金交了还能谈价格吗

3.定金超过20属于违法吗

买房交了定金还能谈优惠吗

定金数额是不是可以随便确定?_定金价格可以谈吗

买房交了定金也还是能谈优惠的。买房交定金是约定未来会进行买房,确定购买意向,可以和开发商谈优惠政策,双方还需要进行协商,再对相关的条件达成一致之后签订定金合同才会正式生效,但如果定金合同对主合同价格已经作出约定的,不能再协商。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

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

1、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可以退还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却收取了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合同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合同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这几种情况之一的可以退回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买车定金交了还能谈价格吗

在现实生活中购买车辆时,销售方一般会要求购车方交纳定金的,定金是属于履约保证金,保证当事人履行购车合同的,那么买车定金交了还能谈价格吗?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买车定金交了还能谈价格吗

购买汽车时一般是商谈好车价后再交纳定金的,所以定金交纳后,一般不能再谈价格的,但销售方同意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有哪些法律效力

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购买汽车时一般是商谈好车价后再交纳定金的,所以定金交纳后,一般不能再谈价格的,但销售方同意除外。

定金超过20属于违法吗

定金超过20属于违法。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同时约定超过20%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

双倍返还定金条件:

1、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也就是说,定金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是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此外,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口头上的约定是无效的。只有定金合同的合法和成立,才能保证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能得以实施;

2、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要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未能实现,不是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必然结果,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事,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方可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才能双倍将定金返还给支付方;

3、存在违约行为:首先,定金罚则的前提是有违约行为的出现。这里指的违约行为是根本违约行为,也就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行为,其中包括了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出现这样的违约行为,才能双倍返还定金;

4、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当然,根据第二点所说的,要想实现定金罚则,那么合同的目的必然要落空,这是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因此,如果想要获得双倍的定金赔偿,那么必然就要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定金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一方给付定金给另一方作为债权的担保,但是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订金则是一方当事人的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二者定义不同。定金指的就是在合同订立之前支付一定金钱来作为担保,也称为保证金。比如我们购车,通常需要交付几千元的保证金,如果买方不反悔不购买相关车辆,定金不会退回。如果卖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没履约,买家可以获得双倍定金金额的赔偿;订金只是单方行为并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买家交付订金通常会被认为交纳的预付款,买方和卖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约都不会出现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交纳的订金可以返还;

2、二者适用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适用于多种多样的合同中。而订金适用于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这类合同以金钱为给付,可以是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3、二者的作用不同。在定金给付后,则会对违约方起到制裁作用,对守约方进行经济补偿。订金是在给付后,如果合同中的一方出现了违约情况,最终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收取订金的一方需要退还订金给付款方;

4、收取的金额不同。定金的金额需要由当事人来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也就是合同标的物价格的20%,超出规定的金额也不具有定金的效力。而订金也是由双方约定,并未有严格的规定;

5、二者的功能不同。定金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而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定金收受方违约,需要双倍赔偿定金金额,定金直接退回即可。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同时约定超过20%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